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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维当庭痛哭:赔我260万学院据理力争:我们没有错

1998-11-15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林靖 我有话说

本报讯哈维于13日经历了一场漫长的法庭质证后,又在第二天下午再次上庭指责中国音乐学院不仅教学方法不当,而且对她的抗议不予理睬,使她受到了终身伤害。在当天的法庭辩论过程中,双方针锋相对,哈维十分激动,竟多次痛哭失声,以至审判长不得不让她暂停陈述,稳定情绪。

哈维一再指出被告有侵害事实,存在侵害结果。她认为主课老师刚刚毕业,根本不具备任课资格,教学方法不正确。哈维在1996年11月26日下午上课时感到嗓部不适乃至失声后,作了声带检查,并以不适应该教师的训练和教学方法为由,向学校提出更换主课教师的要求,但遭拒绝,只得休息两周后继续上课。其间常感到嗓部不适,不断向老师反映,学校均未理睬,并于去年6月勒令哈维退学。

看着一大摞获奖证书,哈维不无伤心地说:“以后我再不能唱歌了。”

中国音乐学院当即反驳道,声带小结并非不能治好,况且哈维声带受损与教学方法无因果关系,教学方法也没有问题。至于教师的任职资格,这与给哈维造成伤害完全是两码事,实际上刚毕业就教课的情况在目前学院中为数不少。

到庭的中国音乐学院朱卓建副校长表示,该学院教授5年内将陆续退休,学校只能从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人才,以充实教师队伍。

据了解,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教师师资断层,艺术院校老师普遍处于青黄不接的状况。因专业的特殊性,学生与年轻教师对教学方法意见不统一,由此产生的纠纷屡有发生。

法庭辩论和陈述仅仅用了两个小时即宣布休庭,哈维仍坚持260余万元的赔偿数额,其中包括精神损失费25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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